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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7日,报名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需满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学历及相应工作年限要求。
报名时间与流程
报名时间:全国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6月20日,安徽具体安排需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报名入口: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填报信息,建议使用IE10+、谷歌或360极速模式等兼容浏览器。
流程步骤:
注册账号(新考生需提前完成学历核验)
上传白底证件照(需使用官方审核工具处理)
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专业、工作年限等)
在线缴费(支持网银支付)。
报考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核心要求:
学历专业: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大专(4年工作经验)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3年)
硕士(2年)或博士(1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未毕业期间不计入年限。
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加盖公章)、报名表(单位盖章)及电子照片。免试或增项考生需额外提供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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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7月7日,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考试时间为9月20日至21日。
报名核心信息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7月7日(以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最终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9月20日-21日
2.报名入口
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
3.报名条件要求
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历及对应工作年限:
专科:4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本科:3年经验
硕士:2年经验
博士:1年经验5
免试条件(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项目管理》):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高级职称;
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且施工管理经验满20年5
增报专业:已持有一建证书者可报考其他专业,通过后获专业合格证明5
4.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名步骤
注册/完善账号(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新考生需提前24小时注册)
上传照片(使用官方审核工具处理白底证件照)
填报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
完成学历核验(无法自动核验者需上传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
5.关键提醒
工作年限计算:全日制学历从毕业时间起算,非全日制可累计(脱产学习时间需扣除)。
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需确保信息真实。
建议使用IE10+、谷歌或360极速模式浏览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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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简版
网上申报流程:
(1)注册申报信息一(2)填写申报信息一(3)信息完整确定一(4)等待审核结果一(5)查看审核结果→(6)网上获取受理号一(7)网上支付评审(认证)费用一(8)打印受理凭证一(9)提交书面材料→(10)等待评审(认证)结果→(11)查看并领取评审(认证)材料
1、注册申报信息
登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sl.pidiqi.com/vuiqim),在主页面“职称评审通知”栏目选择相应的评审通知或根据申报人申报职称的级别,在主页面选择相应的“初级”。 、“中级”
“高级”。
图标标识并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学科组名称,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职称申报信息查看界面,如下图:
申报人可查看申报的开始注册时间、结束时间、评审(认证)费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点击“申报此项目”按钮,可进入“真实性承诺”填写界面,如下图:
在网上进行真实性承诺后,可进入申报注册信息的填写,请申报人如实完整填写注册信息,如下图:
友情提示:请牢记申报人的登录密码,以便下次登录系统使用。
(2)填写申报信息
登入职称申报网站,选择主页面申报人登录,输入申报人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入申报信息
填写界面,按照页面左方的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照片上传、基本信息、注册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
作业绩、项目情况、论文专著、附件资料、相关表格等栏目,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友情提示:
在“照片上传”栏目中,请申报人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大小不超过50K;
在“基本信息”栏目中,如实填写,其中申报专业要选择正确,页面上注明“*”标识的为必填项;
在“学习经历”栏目中,须填写高中经历,并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若高中毕业证书遗失可上传高中毕业证书遗失说明;
在“工作经历”栏目中,要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如有不连续时间段,要写明当时的具体情况。
在“工作业绩”栏目中,要详细阐述所参与项目过程,突出个人所起的技术作用,遇到何种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应用的技术手段以及所涉及的理论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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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职称评审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深圳市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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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6、四川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YvIJ3 (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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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e6jeyi(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8、浙江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JniIFj(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浙江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8、上海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vuiqim(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上海职称申报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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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5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7:00。该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并核对个人信息。考生需在此期间通过报名系统(网址:https://sl.pidiqi.com/VjAzI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5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流程:
①进入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住建厅网报系统;→②输入考生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③点击”我的考试“;→④找到”准考证打印“;→⑤按要求打印即可。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广东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事项包括考试时间、科目、题型、考试形式以及报考条件等。
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广东省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5月10日、11日举行,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机考)。具体科目包括: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6个专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特定条件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例如,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考试地点
考试在省直及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备考之路需要有策略、需要有方法,二级造价工程师考前资料,解决学员复习难的问题,精炼复习内容,点睛讲题,助力更快突破及格线。下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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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直接决定薪资涨幅与退休金水平,但申报门槛严格:中专需技术员资历叠加从业年限,本科凭学历即可跨级申报助理职称,博士最快半年可评中级。从业绩材料到专利论文,每一级评审都是专业能力与职业规划的精准卡位,错过申报期或材料疏漏可能延缓数年晋升节奏。
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可以分为三个级别: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也可以细分为五个级别:技术员职称、助理级职称、中级工程师职称、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各级职称都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确认符合要求了才能评:
助理级工程师
1、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注意:以上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中专学历和大专学历人员申报助理级工程师需要具备技术员职称,本科学历则无需技术员职称。
中级工程师
1、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以上五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专无申报资格,需提升学历至大专。
高级工程师
1、具备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2、具备博士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作满2年及以上。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但大专学历无申报资格,需提升学历至本科。
除了要满足评职称的条件以外,工程师要参与职称评审也还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哦,申报材料是用来证明我们已经满足了评职称的要求,具备了该职称等级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提交申报材料也会是一个严谨细致的过程,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或者出了差错,都会导致评审不过关。
职称评审材料
01基础材料
包括社保记录(半年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一篇专业技术报告及电子照片等。
02业绩材料
涵盖你在职期间的主要工作成果和技术贡献,可能包括论文、项目证明、技术报告、获奖证书、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技术成果等。
03论文材料
根据申报专业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1-3篇相关领域的学术论文,具体数量根据专业规定。
04继续教育证明:广东职称评审要求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
05上一级职称证书
2025年广东最新职称评审政策中,职称评审必须逐级申报,即在评审高级职称之前需获得中级职称证书,但也有特殊情况。
06专利
专利并不是职称的必需材料,但是在职称评审中是一项重要的加分项,其与论文、业绩并称为职称“三巨头”。拥有专利可以代表学员个人有创新能力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对评审职称非常有帮助!
07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如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在职在岗材料等,以及一些学历证明,如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以上就是2025年工程师评职称的具体要求和准备材料了!现在国家对职称评审条件越来越高,因此在符合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工程师最好有足够优秀的能为自己加分的材料哦!
职称评审流程
职称申报应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须统一报送至同一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全省高、中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形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广东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职称。
广东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sl.pidiqi.com/jERzq2
单位内部有申报通道的,可以在单位内申请协助,公司会有专人直接和人社局对接,统一帮员工申报职称,这种途径是最省心省力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这个职称是官方政府的职称还是企业内部自行评审的,如果是企业内部自行评审的职称含金量一般不高,评上了也没太大意义,不如自己去申报政府的了。
单位内部没有申报通道的,就要自行去申报了,要自己去看文件研究,自己准备材料,提交申报和后续跑流程。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省钱,但是非常费心费力,如果你时间充裕还好说,如果你又要一边忙于工作一边还要忙着申报,可能还需要请假来处理这些事情,那就非常麻烦了。
如果觉得没有把握
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初次申报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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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发〔2024〕29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为做好 2024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4 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 2025 年 1 月至 3 月,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开展职称评审。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一)对于 2021 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 1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
(二)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9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等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 2024 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等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五、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位置公开,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可先报送评审材料并如实注明,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计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更新本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评委专家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首次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较少、难以组建评委专家库的,可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须经评委会组建单位培训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提高职称评审质量。
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确保公平公正。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加大职称评审监管力度。
今年 7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着眼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提高监管实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网民留言、投诉举报等反映的问题线索,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对评审单位进行检查。同时,结合评委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情况,选取部分评审单位开展质量评估,对评估质量较低的评审单位给予提醒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市职称评审的监管。
(二)全面落实职称评审“两目录一清单”制度。
聚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进一步完善并实施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制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在 2024 年度职称评审中继续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落实人才评价破“四唯”相关要求,对照检查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条件是否对职称申报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不具备上述条件即无法申报)。构成门槛限制的,要结合前期报送的代表性成果清单,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在本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并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职称激励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县域流动的职称倾斜政策体系。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加快培育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基层职称倾斜政策落实。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纵深推进县以下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试点,落实落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单独制定试点专业的基层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重点考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试点评审工作应于 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基础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服务基层或对口支援工作经历,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本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要明确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 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 1 年。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 1 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四)进一步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
进一步畅通大湾区内地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进一步完善港澳地区专业人才获取广东职称机制,继续组织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
(五)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扩大人员范围,优化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评审质量。要认真组织开展 2024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培育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壮大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
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根据《关于印发
(六)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称社会化评价功能,大力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我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各方面,享有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平等的权益,履行同等义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属的法人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派驻省内其他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单位委托并经派驻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七)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职称评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 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自主评审单位的评审时间安排原则上应与本通知工作部署保持一致。
对迟迟未开展职称评审、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造成不良影响的职称自主评审单位,我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
(八)持续优化职称评审环境。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检查和指导,督促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力度整治职称评审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不得指定、委托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工作,不得收取粤价函〔2006〕629 号文规定的职称评审费以外的“服务费”“代办费”等费用;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开设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了解政策要求,勿轻信网上“代办”“包过”等虚假信息。
《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称 管 理 系 统 》 ( 网 址 :https://sl.pidiqi.com/jERzq2)是广东省职称证书的唯一省级管理平台,全省职称证书通过平台统一生成、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予更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业绩材料需经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区标准优先:各省份可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区标准(如广东省工业软件工程细分4个专业方向)。
以上条件需结合具体行业和所在地政策综合准备,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查阅官方文件。
如果觉得没有把握
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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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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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入口:https://sl.pidiqi.com/e6jeyi(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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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公告,2025年四川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7日,而部分地市通知显示报名可能延续至7月7日。考生需特别注意: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统一开放至7月7日17:00,但资格审查、缴费等环节存在时间差异,建议考生在6月7日前完成所有报名操作。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自主报名。
一、报名流程详解
1.报名入口与时间节点
考生需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进入“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专栏。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6月10日9:00至7月7日17:00,资格审核与缴费截止时间通常略晚于报名截止,但建议尽早完成,避免系统拥堵。
2.资格条件自查
报名前需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作年限:根据学历不同,需满足4-6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例如,大专学历需工作满6年(含4年施工管理经验),本科需满4年(含3年管理经验)。
3.社保要求:部分考生需提供四川省内社保缴纳证明,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考试中心。
4.材料准备清单
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扫描件(需学信网认证)。
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尺寸为295×413像素,文件小于30KB)。
二、缴费标准与方式
考试费按科目收取,每科约60-70元,全科(4科)费用约240-280元。缴费支持支付宝、微信及网银支付,需在7月7日24:00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注意:提前办理学历证明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正值“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暑期业务高峰期,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考生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
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网址中国考试网。
请各位考生依据相关时间节点妥善做好报考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因疏漏导致报考延误。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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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25年江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为6月10日9:00-6月20日17:00。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自主报名。
时间节点:
网上注册:已开放(可提前完善个人信息)
正式报名:6月10日9:00-6月20日17:00
资格审核:6月11日-6月21日(工作日)
网上缴费:6月24日17:00截止
准考证打印:9月15日-9月19日
考试时间:9月20日-21日
报名流程详解
信息注册: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新考生需上传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进行在线核验(已有账号可跳过)。
选择报考科目: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择《建设工程经济》《法规》《项目管理》《专业实务》中的对应科目,注意实务科目分10个专业类别。
属地证明材料:非江西户籍考生需提供社保证明(半年以上)或居住证。
资格核查:系统自动核验学历信息,2002年前学历或境外学历需人工审核,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缴费确认:审核通过后48小时内完成缴费(每科61元),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工作年限计算:全日制学历从毕业时间起算,非全日制学历可累计工作年限(需提供相关证明)。
专业对照表查询:住建部官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明确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范围。
考后审核风险:即使报名成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需接受资料复审,虚假填报将取消成绩并计入诚信档案。
准考证信息纠错:发现准考证信息错误需在9月13日前联系考试机构,逾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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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西一级建造师报考时间及相关信息汇总如下: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交费时间为6月10日至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6日至21日,考试时间为9月20日至21日,成绩查询时间为12月中旬。报考人员需提前注册或完善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自主报名。
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6月10日至20日。
缴费时间:6月10日至21日。
准考证打印:9月16日至21日。
考试时间:9月20日至21日(周六、周日)。
成绩查询:12月中旬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并密切关注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发布通知,避免错过重要考试节点。
2025山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官方入口
通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或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
报名流程
1、注册账号
新考生需提前注册,填写身份证、学历信息(学信网可查),完成24小时在线核验。
照片要求:1寸白底证件照(25mm×35mm,295px×413px),需通过官方审核工具处理。
2、填报信息
选择报考级别(考全科/免二科/增报专业)、专业方向(10个可选),签署《告知承诺书》。
属地原则:仅限现工作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或户籍在山西的考生报考。
3、资格审核与缴费
告知承诺制:选择承诺制的考生在线签署承诺书后直接缴费;未选择者需上传工作证明等材料。
缴费方式:支持银联、支付宝等在线支付,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2025山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费用
1、费用标准:
科目类型费用标准科目示例
公共科目(客观题) 61元/科,包含(建设工程经济、法规、项目管理 )
专业科目(主客观题) 80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方向)
全科合计 263元 四科总费用
2、缴费截止时间:6月2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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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2025年一级建造师考务通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6月13日-23日网上报名,资格核查截止24日17时,25日截止缴费,9月12日-21日打印准考证。考试9月20日-21日进行,设4科,不同类别考生有相应合格要求,违纪将严肃处理。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自主报名。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9月20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混合科目,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进行人工核查。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见附件)。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4.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⑤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在辽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8位查询并下载本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sl.pidiqi.com/jeqmQb)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六、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其他
1.我省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2.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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